自年以后,旱灾的记载增多。年-年(元朝)的年间,山东共发生旱灾32次;年-年(明朝)的年中,山东共发生旱灾次;年-年(清朝)的年中,山东共发生旱灾次。
重大旱灾记述如下:
年-年,崇祯大旱
山东发生特大连续旱灾。年,有10多个州县志中有“夏旱无麦”与“大旱米饥”的记载。年又连续发生了大旱的蝗灾,“春大旱,井泉大竭,黄风时作,飞沙满天(郓城最甚)”,“春大旱蝗落处树摧屋损,四月二十九日始雨”,“七月夏蝗”。年,又继续发生大旱和蝗灾。《益都县志》等记载:“自正月不雨至于六月,七月大蝗,岁大饥,人相食,流民载道。”“夏四月蝗蝻入城如流淌,秋大旱,狼入村镇,专噬人畜。”到年,又发展为全省性特大旱灾,有48个州县记载“人相食”,如“春不雨,六月陨霜,十月斗米二千,井泉涸竭,芽花不开,果不实,牛羊不孕,鸡鸭不卵,妇人不孕,冬,人相食”(《菏泽县志》);“春夏大旱,百日风霜,秋无禾,斗米一两二钱,民间食草子树枝为生,有父子兄弟夫妇相食者,惨状难悉,饥民为盗,蜂起焚掠,四境萧然”(《莘县志》)……这次特大旱灾一直持续到l年,旱灾加虫灾,无麦无秋,“树皮皆尽发瘗而食”,饥民“劫四境,杀戮甚惨”。
年(清康熙四年)——
全省州县发生旱灾。《清实录》记载“山东六府旱灾”,“济南、兖州、东昌、青州四府旱灾,麦田颗粒无收”为重灾区,“登州、莱州二府麦田收十分之二三,秋禾亦间有播种,饥民不至如四府之甚”为轻灾区。对重灾区“请旨散赈银六万两,米六万石,尽发四府赈济”。对轻灾区“其登、莱二府止免本年额赋”。《济南府志》记载“春饥,免顺治十八年以前民欠赋粮并发帑分赈。六月大旱,飞虫蔽天,坠地如蜣螂”。
年(清乾隆五十年)——
自前一年九月以来干旱少雨雪,入春以后更加干旱,直到阴历六月始见雨,麦季无收,全省78州县被灾。《潍县志》记载“春夏大旱,四十九年秋九月不雨至是年秋七月,大蝗。人有不辨路径为蝗所食者。”《菏泽县志》记载“春无雨,至于六月始雨,岁大饥……城隍庙穷民就食者五六千人,至明年五月止”。《黄县志》记载“春飓风连月,损濒海麦苗,夏六月大热,人多渴死……秋大旱”。
年—年(清光绪元年至光绪四年)——
年(清同治十三年),山东省境内海丰、阳信、沾化、利津、滨州、济阳、齐河寿张、濮县、郓城、巨野、济宁、曲阜、滋阳(今兖州)、邹县、宁阳、费县等州县春夏连旱。年(清光绪元年),全省共有38个州县因旱成灾.《齐河县志》记载:“春夏旱无麦,秋歉收,冬无雪”;《齐东县志》记载:“民饥,树皮草根采食殆尽”。年成灾州县达97个,形成全省性特大旱灾。《齐河县志》:“春大饥,草根树皮食之为尽……秋歉收,大疫,死之甚众。”年,由于连年荒旱,疠疫流行,死者无算。
年—年(民国16年至民国18年)——
据《中国救荒史》记载,年全省有94个州县成灾,“鲁大蝗,旱灾尤重,受灾者九百万人”。《临邑县志》载:“雨水愆期,飞蝗过境,夏禾苗枯槁颗粒不收者居多”;《曲阜县志》载:“凶旱,皆大饥”;《冠县志》载:“大旱,禾尽,大饥”。年,“春夏大旱,禾苗半枯死,民不聊生”,全省84个州县成灾,全国21省个县,灾民在七干万人以上。年全省有个州县成灾。
从明、清和民国时期几次特大干旱来看,其主要原因,固然是由于连年干旱少雨,如“自春夏无雨”、“自正月至七月亢阳不雨”造成的,但当时水利设施很少,遭旱灾后,政府又未及时组织人民群众抗灾自救和采取赈济措施,也进一步加重了灾情。
(李鹏飞整理辑自《山东水旱灾害》、《山东水利史稿》等)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