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日前,涪陵区政府出台了
《涪陵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以下简称《细则》)
明确了涪陵区户籍的残疾儿童
在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基本康复训练
等方面的康复救助标准
制度中的救助条件是什么?
制度中的救助内容具体有哪些?
一起来了解一下
01康复救助对象
0-6岁(不满7周岁,年龄计算以开始康复服务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针对手术适应症,不满17岁的肢体残疾儿童可接受矫治手术康复救助;
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不满17岁的语前聋(会说话前发生的耳聋)患者及不满18岁的语后聋(会说话后发生的耳聋)患者可接受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训练一次性救助。
02康复救助条件
(一)康复救助对象拥有涪陵区户籍;
(二)医疗机构诊断明确(具备相关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其中智力、孤独症儿童必须由三甲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
03康复救助标准和经费使用范围
手术
1.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为听力损失重度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经专家组评估符合植入人工耳蜗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植入手术提供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元/人,包括术前检查(复筛)、手术及术后5次调机(含开机)。
2.矫治手术
为先天性关节畸型如马蹄足、先天性关节脱位如髋关节、膝关节脱位,小儿麻痹后遗症、脊膜膨出后遗症等导致肌腱挛缩、关节畸型及脱位,脑瘫或脑损伤导致的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型及脱位等肢体残疾儿童提供矫治手术补助,补助标准为元/人,包括手术费、术后康复训练费、矫形器适配费。
辅助器具适配
1.视力残疾儿童
免费适配盲杖、助视器等辅助器具。
2.听力残疾儿童
(1)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提供人工耳蜗1套。
(2)为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经评估符合配戴助听器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一次性免费提供2台全数字助听器,同时一次性补助助听器适配、耳模制作、电池购置、一年内调试服务费,补助标准为元/人。
3.肢体残疾儿童
经评估需适配假肢、矫形器的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踝足矫形器、矫形鞋,补助标准为元/人·年;适配大(小)腿假肢,膝踝足矫形器、脊柱矫形器等辅助器具,补助标准为元/人·年;免费适配儿童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
基本康复训练
1.视力残疾儿童
(1)为低视力儿童提供视觉基本技能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8次,每次至少2小时,补助标准为元/人·年。
(2)为盲童提供定向技能及行走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训练时间不少于8次,每次至少2小时,补助标准为元/人·年。
2.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1)康复训练补助
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性等康复训练,康复训练内容包括集体课、小组课和个训课,具体康复服务内容及规范参照《中国残联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等有关要求执行,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每天不少于3小时,补助标准为元/人·年。
(2)生活交通补助
对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每年康复训练满10个月的,按照建卡贫困残疾儿童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生活交通补助(其中生活补助元/人·年,交通补助元/人·年),其他残疾儿童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生活交通补助(其中生活补助元/人·年,交通补助元/人·年)。
04康复救助流程
区内达到康复救助标准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监护人需持家庭户口本、诊断证明到区残联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提出申请(代为申请的需提供残疾儿童监护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对于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经审核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区残联将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上签字盖章,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由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核定补助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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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涪陵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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