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是释放公平,更是城市发展红利
尽管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描述从文字量上说并不多,但其传递的意义却十分明确。这意味着户籍改革将向着更有利于人口迁徙的方向迈进,向着给予非户籍人口更多公共待遇的方向迈进,总之让户籍制度更加公平。
国务院10日发布意见,明确发改委、人社部等15部门负责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指出,对已在城镇就业和居住但尚未落户的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取消居住证收费。(详见03版)
今年7个省市决定将出台关于户籍改革或其配套措施的规定,28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均明确将在今年推动和落实户籍制度改革。这一系列改革中,居住证制度的普及和福利普惠是重点。
几乎所有的户籍制度改革都是借居住证制度发力。事实上,这也是深圳经济特区向中国再一次输出制度设计的案例。
深圳市居住证今年已经9岁,截至今年4月发放2068万张居住证,普惠80%以上的流动人口。居住证的特征不是简单地改掉暂住证的名头,而是为证件不断赋予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在内的市民待遇。
中国各省市目前对于户籍制度的调整,尽管有很多不同,但大部分都是根据自身需要与侧重,为居住证添加不同程度的公共服务。
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最大的障碍是,市民待遇如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政府就需要支付更多的财政成本。另一方面是,流动人口和农村人口聚集城市就需要解决就业问题。这一问题该由谁来解决。
这些问题当然很现实,但我们不能只是在需要承担责任时就把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农村人口当成是负担,而在发展时就把涌入城市的人们当成人口红利。世上没有这样的便宜可以永远捡下去。
户籍制度改革的调整既是社会公平公正的基本需求,也是新一轮的城市化发展的要求。要为城市释放更多稳定劳动力,掌握更多人口红利,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务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在本轮户籍制度改革深化的过程中,诸多省份的一大重要目标是城市化。也就是借助居住证制度的政策福利,鼓励农民进入城市,并解决进入城市初期所需要面对的一系列附着在户籍上的各项办事困扰。但不在户籍制度上进行调整,不能给予农业人口通过奋斗转入城市户口前的必要帮助,这样的城市化必然失败。
新涌入的一大批人口也是发展的动力,他们本身给予市场巨大的机会。面对他们的就业市场一定会开辟,并发展出更多的企业与市场空间。而新获得的增长反过来会增加税收,刺激财政的成长。
政府和城市最终会发现自己是绝对的受益方。因为人是万物的尺度也是最重要的资源。发展经济的经验无数次告知我们,开放政策和释放人的活力,一定比只考虑成本的保守政策更能促进发展,收益更高。
无数个感觉自己拥有部分市民待遇的人,会为达到最终的户籍平等而释放出超乎想象力的能量。这是由促进公平引发的巨大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