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社会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普通门诊医疗待遇、特殊疾病门诊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重点对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补偿,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城乡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后,对城乡困难群众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按规定支付。
一、参保人员范围
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本县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下列人员: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居民;3.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城乡医保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时间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元/人。各级财政对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元,对年度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还将适度提高。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时间: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参保大学生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按学年(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
三、参保缴费时间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年9月1日—年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缴纳方式:采取集中收缴与个人自主缴费相结合的缴费方式。1.集中收缴:农村居民(含被征地农民)在集中缴费期内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缴费;2.个人自主缴费:可采取洛阳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网点实时缴费、税务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缴费、网上税务局APP缴费、网上申报缴费(